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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需要缴税吗?

2024-08-26270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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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需要缴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

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其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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