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
自2023年8月申报期起,税务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生成应缴费额,用人单位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或社保费客户端进行确认申报。
个转企社保申报缴纳相关操作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确认。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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