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详情

个人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买卖股票价差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4-09-1377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6030人
咨询我
导读:
个人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买卖股票价差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1、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债利息、储蓄存款利息以及买卖股票价差收入,在国债利息收入、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个人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所得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个人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买卖股票价差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冯路路会计师
擅长:
在线咨询
查看全部
重要提示:
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大家也在问

已为4000万用户解决财税问题
华审 > 财税常识 > > 正文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