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时可以获取多处单位的收入数据。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延伸阅读
个税系统进行综合所得申报,报完一次性补偿金后,正常工资薪金无法申报,要怎么操作?
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规定的条件,从2021年1月起原单位按6万元扣除减除费用,但是在2021年7月更换工作,到新单位后减除费用如何扣除?是不再减除还是按每月5000元累计扣除?
工资上面有扣税,但是我现在有房贷,个人所得税能不能减免?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