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销售方未按规定的作废条件作废发票,销售方税务机关应对其进行未按规定作废发票处理,不应要求购买方退回已作废的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
延伸阅读
同时符合原有政策和2020年第45号的企业,能重复享受优惠政策吗,还是只能二选一?
如何作废导入过的申报表?
毛椰子油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