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第1号令)颁布的标准执行,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均计算在内。
延伸阅读
新成立的企业2个月销售额就符合条件了,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吗?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于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生效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0日内进行备案吗?
销售额超过500万会被责令成为一般纳税人得这个销售额是怎么算的?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