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详情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从什么时候起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

2024-09-1857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788人
咨询我
导读: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从什么时候起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应自收到居民身份认定书之日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

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的,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从什么时候起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
冯路路会计师
擅长:
在线咨询
查看全部
重要提示:
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大家也在问

已为4000万用户解决财税问题
华审 > 财税常识 > > 正文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