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33号)规定: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依据:
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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