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延伸阅读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损失是什么?
新办企业银行账号备案办理?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事项和缓缴税费有关政策事项有何区别?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