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延伸阅读
个税APP无法变更个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具体应该怎么操作?
在个税扣缴端申报工资薪金导入数据时,表格有两个人身份证号码不一样,为什么导入之后提示存在相同身份证号码?
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