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的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但是对方给我开具了专用发票怎么办?
2024-10-11230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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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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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餐饮服务的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但是对方给我开具了专用发票怎么办?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的;
(二)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部分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规定的: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选择简易计税的。
2.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
3.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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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的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但是对方给我开具了专用发票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