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若您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办理年度汇算时,发现部分应税收入确属生育性津贴的,可联系任职单位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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