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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电子信息与纳税人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内容不一致、发票作废或开红字发票的,如何更正申报车辆购置税?

2024-10-2945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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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票电子信息与纳税人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内容不一致、发票作废或开红字发票的,如何更正申报车辆购置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

纳税人名称、车辆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证件号码等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的,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更正,但是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同时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   

(二)完税或者免税信息更正影响到车辆购置税税款。  

(三)纳税人名称和证件号码同时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   

税务机关核实后,办理更正手续,重新生成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并且及时传送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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