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应”抵扣勾选”的专用发票误操作了”退税勾选”,且用途已确认但未退税,购买方先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的便捷退税模块”进货凭证回退”模块提交回退,审核通过后可退回销售方作废或按规定红冲。
若无法操作或有其他情形,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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