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八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第一条。
延伸阅读
电子税务局中,怎样查询个人社保缴费信息?
税控盘是开具发票的专用设备吗?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