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2019年第43号修正)第九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发布,2019年第43号修正)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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