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什么时候缴纳契税?
2025-01-22419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6657人
咨询我
- 导读:
-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什么时候缴纳契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法律文书等生效当日。
发生上述情形,按规定不再需要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的,纳税人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报缴纳契税。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什么时候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