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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申报时,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填写附表四时提示数字有问题,该怎么办?

2025-01-23102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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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增值税申报时,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填写附表四时提示数字有问题,该怎么办?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1.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上期期末结余的加计抵减额。

2.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3.第3列“本期调减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应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4.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5.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反映按照规定本期实际加计抵减额,按以下要求填写。

若第4列≥0,且第4列

若第4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

若第4列

计算本列“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时,公式中主表各栏次数据分别取主表“一般项目”“本月数”列、“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列对应数据。

6.第6列“期末余额”:填写本期结余的加计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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