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有调整吗?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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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社保缴费基数有调整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费款所属期2023年1月1日起,原缴费基数低于2021年度浙江省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2021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4462元)确定;高于2022年度浙江省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2022年度浙江省月平均工资的300%(即24060元)确定。
二、费款所属期2023年7月1日前,以个人形式参保的缴费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分别由社保经办机构、医保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定,并按年予以调整。在执行新的缴费标准后,缴费人的应缴金额往往相应调整变化,具体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医保部门。税务部门成功接收医保、人社部门发送的应缴记录后,个人可通过办理银行扣缴协议、银行柜台、支付宝、手机银行App、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税务自助缴费机、办税服务厅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采用批量扣款、银行刷卡、扫码付款等多种方式按年缴纳少儿医保及城乡居民社保费或按月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
三、自属期2023年7月1日(即8月缴费期)起,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工资或缴费基数调整应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用人单位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申报、缴费等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后,可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APP,以及商业银行、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向税务部门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缴费等业务。
城乡居民可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相关银行、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变更缴费档次等业务。操作详情可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Zdw9DS3IfHW1rMoSO5YGWg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