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11个地区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但是业务发生在12月21号之前的,可以就之前的业务补开或者换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吗?
2025-02-08105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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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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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11个地区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但是业务发生在12月21号之前的,可以就之前的业务补开或者换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无需补开或换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为新办纳税人,不涉及12月21日前发生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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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11个地区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但是业务发生在12月21号之前的,可以就之前的业务补开或者换开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