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提供铁路运输服务以及与铁路运输相关的物流辅助服务,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3〕7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是否适用年度汇算规定?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6610人
咨询我
- 导读: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提供铁路运输服务以及与铁路运输相关的物流辅助服务,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3〕7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是否适用年度汇算规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适用《暂行办法》第八条年度清算的规定。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提供铁路运输服务以及与铁路运输相关的物流辅助服务,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3〕7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是否适用年度汇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