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房产退契税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公司买房怎么缴纳契税?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