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经营行为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如购销业务中,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应开具发票;
不涉及经营行为的违约金(如购销业务中,销售方向购买方支付的违约金),开具收据即可。
与货款同时收取的违约金可以与货款一起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
不与货款同时收取的违约金,可以按实际发生业务适用税率单独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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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资产用途,是视同销售吗?
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取得发票,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且没有违法所得的情况适用“首违不罚”吗?
纳税人在单位已经发放了1月份的工资,且扣缴单位1月份已扣缴的税款还没有申报的情况下,纳税人又填报或更新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会不会把2月份要申报的1月份的工资收入及相应的税款数据弄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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