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件1-附件7),《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附件8)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延伸阅读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概念?
个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新的员工异地申报,现在单位人员可以正常添加。但扣缴端员工信息提示:未检测到新的采集信息,什么原因?
可以享受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有哪些?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