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因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或无销售价格等原因,按规定需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
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延伸阅读
8月份的医保未缴纳且没有产生缴费数据,请问如何补缴呢?
变更、注销税务登记时是否应办理发票缴销手续?
开具专票的账户有要求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