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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