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可以。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的载体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转变为符合税务机关规定格式的电子文件,一旦开具无法作废。
如您发生开票有误的情形,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2号)第七条的规定,先开具红字电子专票进行冲红,再按照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一张蓝字电子专票即可。
延伸阅读
确认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中,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收据吗?
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里面的年度备案怎么备案?
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存在尚未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的,如何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