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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不同承租业务能分别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吗?

2025-06-1793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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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不同承租业务能分别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答:不可以。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以下称“24号公告”)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你公司在适用24号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减税政策时,应以向个人出租住房的全部收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一般计税方法,不能区分不同承租对象或不同笔承租业务分别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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