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可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纳税人类型报告】提交相应加计抵减政策声明。
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等企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无需提交加计抵减政策声明。
依据: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延伸阅读
个体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无法选择1%?
合作油(气)田增值税纳税人申报增值税需要什么资料?
一般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怎么抵扣?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