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都需要缴纳增值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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