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详情

企业将超过3年未能收到的应收款项计入坏账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

2022-08-24298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788人
咨询我
导读:
企业将超过3年未能收到的应收款项计入坏账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企业将超过3年未能收到的应收款项计入坏账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
冯路路会计师
擅长:
在线咨询
查看全部
重要提示:
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华审 > 财税常识 > > 正文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