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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税所得包括什么?

2023-01-07331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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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税所得包括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代表机构应当就其归属所得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就其应税收入依法申报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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