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延伸阅读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中,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是否需要逐月调整申报表?
邮政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客户要求开具个人发票但不提供真实姓名,只填写“个人”,可以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