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派遣企业和接收企业应按照《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和备案、税款申报及其他涉税事宜。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税款扣缴义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手续。
依据: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延伸阅读
辅导期纳税人在第二次领用购专用发票时,可以用当期在异地已经预缴的增值税抵减吗?
我们公司之前领用的定额发票是1元面额的,现在需要领用5元定额发票,需要填写哪些表格?
赠送的汽车是否要交车购税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