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跨地区经营企业,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是指本年度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如果上年度也是小型微利企业的,本年度小型微利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可以不就地预缴。
因此,小型微利企业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就地预缴,依据的条件是上年度是否也是小型微利企业。如果是,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如果不是,其二级分支机构需要就地预缴。
如果上季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本季度符合条件,其多预缴的税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延伸阅读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期末留抵退税,已经申请退过税了,现在仍符合条件,还可以申请吗?
普通发票领用后在多长时间内要开完?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