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4〕335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你省《关于血液制品增值税政策的请示》(琼国税发〔2003〕2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人体血液不属于购进免税农产品,也不得比照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延伸阅读
电子发票怎么不可以申领?
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硝酸铵的税率几个点?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