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延伸阅读
一般纳税人财务报表是月报还是季报?
跨省的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可以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吗?
如果个人所得税年度预扣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如何处理?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