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应在每年6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延伸阅读
员工取得个人名字抬头门诊核酸检测费用票据,可以作为企业税前扣除凭证吗?
高校提供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都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汇总纳税企业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