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范围,名单如下:
农副食品加工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服饰业 造纸和纸制品业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社会工作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文化艺术业 体育 娱乐业
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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