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延伸阅读
扣缴义务人应该什么时间缴纳个人所得税?
坐堂门诊医生取得的收入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合伙人从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中分得的所得,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