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延伸阅读
2023年06月份办税日期是什么时候?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怎么预缴?
疫情期间,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或申报出口退免税怎么处理?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