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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押金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2023-02-14407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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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包装物押金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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