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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考试中,如何理解诉讼时效届满不消灭债权人实体权利,只是让债务人产生抗辩权?

2023-02-18360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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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经济法考试中,如何理解诉讼时效届满不消灭债权人实体权利,只是让债务人产生抗辩权?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这意味着:

①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不影响债权人提起诉讼,即不丧失起诉权。

②债权人起诉后,如果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法院在确认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下,应驳回其诉讼请求;当事人未提岀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③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乂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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