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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考试中,诉讼时效中止可能存在哪些原由?

2023-02-18500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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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经济法考试中,诉讼时效中止可能存在哪些原由?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中止诉讼时效必须有法定事由的存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中止诉讼时效的理由包括: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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