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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考试中,在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2023-02-20306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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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经济法考试中,在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1)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

(2)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4)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5)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6)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

(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8)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

(9)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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