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不必有当事人之间的担保合同,只要具备法定要件,即可成立。不过,当事人可以特约排除留置权。
延伸阅读
上市公司收购人的目的在于获得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如何理解这个实际控制权?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有诉讼权利吗?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