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依据:
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制品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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