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方式改革后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市监注发〔2021〕45号《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
国税发〔1994〕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注释:条款失效,附件税率表一和税率表二。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
国税发〔1995〕171号《国家税务总局 文化部关于印发《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注释:条款废止,废止第十一条。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0号)。 1995年11月18日国税发〔1995〕171号文件印发,根据2016年5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的决定》和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财税〔2006〕10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三条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本公告第一条适用于2021年度,其他条款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97号公告第二条第(三)项“其他相关费用的归集与限额计算”的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