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注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对本文进行了修改。 条款第九条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 条款第十条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条款第四条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