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我的】-【个人信息】-【可享税收优惠】点击下方“添加”,选择对应税收优惠情形,输入证件号码并上传证件照后点击“保存”。添加成功后,点击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确认及填写“基本信息”、“收入和税前扣除”、“税款计算”的数据,确认无误后进入税款计算界面点击【减免税额】-【新增】,按顺序选择收入类型、减免项目,填写减免税额。 浙江省残疾、孤老和烈属减征标准为6000元。若年应纳税额小于6000元,减免税额填写应纳税额。
一、个人用户: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用户名为您的手机号码或证件号码;密码为您初次注册个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时,自己设置的密码。如果忘记了密码,可以通过登录页面的“找回密码”找回。若还未注册,请注册后再登录。 二、企业用户(扣缴端): 扣缴客户端申报密码是通过扣缴客户端进行信息报送、信息下载等操作的口令。 若扣缴单位忘记申报密码,有三种方式可实现申报密码重置: (一)该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个人所得税手机端,通过【我的】--【企业办税权限】--选择对应企业--点击【重置申报密码】进行重置; (二)该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通过【个人信息管理】--【办税权限管理】--【企业办税权限】--【查看详情】--【重置申报密码】路径进行重置; (三)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密码重置。
您好,如您单位如有社保登记,需先前往税务部门及社保部门进行注销清算。如申领过发票和税控设备,未开具的纸质发票需要在开票系统作废,未开具的电子发票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发票缴销处理】,未验旧的发票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发票验旧】模块办理,注销税控设备需携带税控设备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理完成后或无需办理上述事项的,可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首页】-【套餐业务】-【更多】-【套餐及组合业务】-【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办理,根据纳税人税费种登记情况分别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其他申报”、“综合申报”、“财务报表报送”及“税费缴纳”等业务的办理,其中“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仅针对除分支机构以外的已认定企业所得税税种的纳税人办理,其他类型纳税人无需办理。 办理进度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看,办理环节为已完成可通过该模块或【我的信息】-【文书送达】模块查询打印清税证明或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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